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
关于拟取消潘光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
的公告
我校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材料复核中发现,Ks北海241107092(天使巾帼)母婴护理员五级等1个批次中共计1名考生存在同职业等级取得多本证书情形,根据《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(试行)》相关规定,现拟决定取消潘光玲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,公告期从2024年12月23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止。
如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27日前带齐相关陈述材料到我校反映,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,我校将予以申请办理上述证书的注销手续。
特此公告。
异议材料送达地址:贵港市港北区狮岭路161号
联系人及电话:韦老师 0775-4839559
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
2024年12月23日